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大庆石化分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地区分公司,是以大庆油田原油、轻烃、天然气为主要原料,从事炼油、化肥、乙烯、塑料、液体化工、橡胶、腈纶生产,并具备工程技术服务、机械制造加工、生产技术服务的大型石油化工联合企业。
大庆石化分公司分龙凤炼油区、乙烯厂化工区及卧里屯化肥厂三个厂区,下设八个生产分厂,两个辅助生产分厂以及三大服务系统。现有二级单位29个,现有职工3.2万人,总占地面积39.1平方公里,原油加工能力650万吨/年、乙烯生产能力120万吨/年、合成氨生产能力50万吨/年和腈纶生产能力6.5万吨/年。
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目前原油一次加工能力600万吨/年,不检修年原油加工量650万吨/年,配套二次加工装置以催化裂化、加氢裂化、延迟焦化和酮苯糠醛白土为主,主要生产汽油、煤油、柴油、石蜡、化工料及少量润滑油基础油。
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部分储罐隐患治理。
2.项目建设地址:本项目位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厂区内。
3.项目建设性质:本项目为改造项目。
4.项目建设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999.76万元。其中,本项目的安全设施投入627.10万元。占总投资的20.91%。
5.项目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
6.项目设计单位: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证书编号:A123003976。
7.项目施工单位: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证书编号:D123018236。
8.项目安全预评价单位:黑龙江和华安全卫生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9.本项目没有重大设计变更。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部分储罐隐患治理,位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厂区内,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坐落于黑龙江省大庆市龙风区。本项目涉及炼油厂气体原料车间、输转车间、成品车间、酮苯糠醛车间、硫磺车间。占地为石化公司炼油厂厂区用地,本次改造不新增占地。四邻未发生变化。与周边设施的防火间距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年版)的规范要求。
本项目为改造项目,所有改造内容均在罐区内原有储罐位置处进行,原罐区内的总平面布置不变。罐区周边的消防通道依托原有。该项目总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年版)的规范要求。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介质有液化石油气、丙烯、丙烷、煤油、原油、汽油、石脑油、苯、糠醛等。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液化石油气、丙烯、丙烷、煤油、原油、汽油、石脑油、苯、糠醛等属于危险化学品,上述危险化学品中无剧毒化学品。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国务院令第703号修订),不属于易制毒化学品。依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不属于易制爆化学品。依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通过对应文件的辨识,液化石油气、丙烯、原油、汽油、石脑油、苯等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依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3号),液化石油气和汽油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容器爆炸、其他伤害(自然灾害、坍塌、人为因素、管理因素)等,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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